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暨自治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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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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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暨自治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谋划推进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组长朝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左卫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儿童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对象,要深刻领会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聚焦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心理关爱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获得均衡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提升流动儿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基础台账,强化数字赋能,按照统一口径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完善公共服务措施,聚焦儿童现实需求,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好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落实监护安全责任,对流动、留守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压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依法惩治侵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犯罪行为,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会议强调,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凝聚合力,共同把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好。要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认同,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议征求了相关部门对《关于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自治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