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申请

发布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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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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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办理民政服务事项,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知晓”“不熟悉”“不会办”等问题,特开设“政务之窗”专栏,以图文结合等方式解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法律依据、申办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为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清晰的办理指引。
  更多详情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官网查阅。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000511006000)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三、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们代为提出申请,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四、办事情形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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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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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承诺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公示7天

  七、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