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华:坚持政治引领 加强依法善治 不断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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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善公益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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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引领 加强依法善治

不断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

——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4年5月23日)

慈善公益报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大形势下,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即将施行之际,非常高兴与大家相聚在鹰城——河南省平顶山市,共同参加“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这是全国慈善会系统相互学习交流的一次盛会,也是对过去近四年幸福家园实施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更是对如何推进幸福家园高质量发展的动员部署。首先,我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慈善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对“幸福家园”工程给予多方支持的各省市县慈善会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平顶山市市长李明俊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介绍了近年来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我们对平顶山市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感到由衷祝贺。首批“幸福家园”工程全国联动示范县的公布和两位平顶山乡贤代表,即中国公益研究院理事长王振耀和河南康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世杰的精彩发言,更使我们增添信心。特别是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和平顶山市慈善总会介绍了“幸福家园”工程的开展情况,创新举措导向鲜明,经验做法可圈可点,河南效应已经引起广泛思考和启发,平顶山的典型做法和方法路子非常值得学习借鉴。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慈善事业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部署要求,联合全国各级慈善会,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益宝”合作,利用合法的公募资质,启动实施的服务全国乡村和城市社区的重大慈善项目,旨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规范善款管理,致力于打造一个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基层治理、造福村社群众的新时代“希望工程”。

我们这次之所以选择在平顶山市召开“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这是继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建设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在新修改的慈善法即将施行之际,探讨如何依法善治、规范发展,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重大课题。二是在全国慈善会系统和社会各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全面展开,涌现出“湖北样板”“陕西模式”“江苏经验”“河南效应”“福建特色”“广东亮点”和“济南范本”等一批先进典型,尤其是首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全国联动示范县的成功创建,这些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三是河南省作为全国首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地区,自2021年以来,积极响应中华慈善总会号召,把“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极具创新的举措和工作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工作,尤其是平顶山市,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融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经验很实,亮点很多,成绩很大,成效非常明显。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近四年来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2020年9月4日,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全国各级慈善会在郑州正式启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三年九个多月的时间,工程坚持“中慈引领、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级实施”四级联动发展思路,有效整合全国慈善会的体系优势和资源优势,在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中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拥护点赞,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2022年9月,宫蒲光会长在济南市召开的全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推进会上提出构建的“全国联动”机制,中华慈善总会依托“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开展了全国联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过县级申请、市级筛选、省级审核、中慈确定,首批196家慈善会确立为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全国联动示范县创建单位。一年多来,我们聚焦工作主业,开展联合筹募;规范机构治理,强化自身建设;部署信息系统,推动数字转型;秉持人才兴业,注重队伍培训;着眼理论研究,传播慈善文化,为示范县创建单位优先提供发展资源、支持机构改革赋能、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国创建一批慈善事业发展示范县,为全国慈善会体系均衡发展积累了经验、建立了样本。2024年4月29日,经专家审核与会议研究,确定湖北省黄梅县等30个县(市、区)为首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全国联动示范县(市、区)。

从全国试点到全国联动,从示范创建到示范引领,在全国慈善会体系和社会各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在全国陆续全面展开。截至4月底,全国共31个省份905家慈善组织加入,吸引超68万名村民注册、受益村社4.83万个,获得183.48万人次的爱心捐赠,累计筹款突破18亿元(包括去年首届数字公益节)。2023年9月5日,“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荣获民政部颁发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

通过“幸福家园”近四年的实践探索,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实现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深度融合。“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始终将工程与党委、政府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谋划推动。比如,平顶山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对慈善事业尤其是“幸福家园”高质量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福建省龙岩市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幸福家园”落地落实;山东省济南市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济南天桥区“两办”下发文件,合力支持工程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得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配套支持,捆绑使用,2023年把“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纳入深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河南郑州巩义市委组织部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纳入村社“五星”(幸福和谐星)支部创建考核体系;陕西省使“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创建内容高度契合了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各试点县(区)委、政府领导主持会议作安排部署,对各乡镇、街办党委推动“幸福家园”“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提出了刚性工作要求,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幸福家园”建设工作得到有力推动与发展。

二是聚焦民生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始终立足于解决村社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救助需求,以建立社会力量帮扶长效机制为核心,以亲情乡愁为纽带,以“老家养我一阵子,我恋老家一辈子”的家乡情怀为载体,吸引村(居)民及关心家乡建设的热心人士参与村社共建。目前,“幸福家园”“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聚焦村社产业帮扶、生态环境保护、村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群体关爱5大类需求,为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凝聚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

三是“五社”联动发展,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通过搭建规范平台,以村支两委牵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与社区慈善资源的联动发展,培育群众自我组织、管理及整合资源的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五社联动”发展中,郑州二七区取得了巨大成效,实现了从要求社区做,到社区主动申报项目,通过“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大局,不断为基层治理开创新局面、注入新活力,助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二、“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条件,全面把握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历程和各国现代化建设一般规律,创造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作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进一步明确了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指明了方向。

当前,“幸福家园”高质量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方面,慈善事业发展方向明确。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强调,“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明确把慈善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将慈善事业上升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把慈善事业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并作出明确安排。

另一方面,慈善事业法治体系趋于完善。国务院于2014年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在法律上将传统意义上少数人参与的“小慈善”拓展为人人参与的“大慈善”,把社会领域的慈善事业扩展到促进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生态文明事业发展的广泛公益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慈善组织的活力,规范了慈善活动的有序运行。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陆续出台《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400多个与之配套的法规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慈善法治体系。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必将进一步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规范引导慈善活动,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是区域发展存在差距。从地域看,东部和中部地区发展较快,西部地区发展缓慢,表现在:慈善资源分布不均衡。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慈善资源较为集中,资金雄厚,活动频繁。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慈善资源相对匮乏,资金不足,活动开展较快。体系发展不均衡。一些地区较为滞后,县级慈善会缺乏专职人员从事慈善工作。慈善文化传播不均衡。在一些地区,慈善文化传播较好,深入人心,公众参与度高;而在一些地区,慈善文化传播不好,公众参与度不高。慈善人才培养不均衡。一些地区重视慈善人才培养,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而一些地区对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人才短缺。区域发展不平衡现状阻碍了全国联动合力打造慈善项目品牌进程。

二是慈善专业人才缺乏。从传统慈善到现代慈善,从“小慈善”到“大慈善”,从线下募捐到互联网募捐,慈善事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2022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慈善组织总数已超过10万家。与这一数量相比,慈善人才的培养体量远远不足。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高校公益慈善教育发展报告(2021)》显示,自2019年开始,国内高校才开始系统推进慈善教育。截至2021年底,全国仅有35所高等院校开展公益慈善专业教育,培养的慈善专业本科毕业生不足千人。“幸福家园”工程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是数字慈善的体现,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业人才来设计和管理项目,然而,慈善专业人才缺乏,成为掣肘“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之一。

三是风险防控任务艰巨。目前,全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有48000多个村和社区在开展,发布了26000多个项目需求,业务广、链条长、环节多,风险防控的隐患非常多,任务异常艰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重筹款、轻执行,个别慈善会试点期间注重筹款额度,忽视了项目执行与反馈,没有及时监督跟踪,导致材料回收面临挑战。(2)资金拨付流程审核长。工程采取从中慈、省慈、市慈、县慈四级联动模式,强化了慈善会体系的联动协同,也牢固了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但同时也面临着工程实施审核流程长、资金拨付周期长等问题,容易影响合作单位和村社参与的积极性。(3)项目资料上传不及时,有的拖得时间太长,直接影响了项目验收,甚至审计。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慈善会的高度重视。

三、推进“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意见

2024年是“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的关键之年,对推进工程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硬道理”,扭住慈善组织公信力这个牛鼻子,一手抓促进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着力推动“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方向。“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经写入新的慈善法总则,成为新时代发展慈善事业总的指导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建引领的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慈善事业更好地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及时响应党的号召、忠诚当好党的助手,在全社会凝聚起慈善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今年,“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围绕国家战略方向与村社具体需求按五类活动进行分类备案,各地慈善会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工程开展,精准实施项目。

第二,要加强日常监督,有效防范风险。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是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防范化解“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风险隐患,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日常监督:一是指定专人对工程进行片区管理。参考去年中华慈善总会首届数字公益节的经验,对目前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地区指定专人进行分片区管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和资料回收情况。二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去年中华慈善总会监事会分成两个组分别赴山东济南、江苏徐州等地,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进行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今年继续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定期安排专题调研,加强对工程的监管。三是成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督导组。中华慈善总会已经成立由总会副秘书长兼财务部部长高守华为组长、审计专家叶龙为副组长的督导组,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定期对项目合作方和执行方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四是建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考核机制。对项目合作方、执行方进行考核,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和标准,以“全国联动示范县”考核规范合作单位对工程的实施。五是加大对项目合作方、执行方的培训力度。年初,“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财务合规训练营线上培训已经开展。下半年,分批次组织县级慈善会赴联动示范县举办现场教学培训班。

第三,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发展。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的闭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目前有《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运行模式、发展规划、资金使用、配捐和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今年,根据新的慈善法最新要求,还要继续完善。二是健全资金拨付制度。中华慈善总会将与省、市、县慈加强沟通,征求各地意见,探索资金拨付效率提高的路径与方法,达成资金拨付上的共识,努力提高工程实施效率。三是制定系列配套制度。今年中华慈善总会将制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督导管理办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以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切实降低制度管理风险。

第四,要加大慈善传播,提升品牌影响。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传播。要高度重视慈善文化传播,加大开展“良善传千里,幸福到万家”活动,营造浓厚的慈善文化氛围,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一是运营好官方自媒体。要适应新的媒体形式,运营好官方自媒体,讲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中的优秀慈善故事和经典慈善项目,进一步增加社会对慈善项目的信任。目前不少县域慈善会,还没有自己的官方公众号和视频号,建议尽快抓起来。二是开展融媒体联动传播。主要是依托“中华慈善联播平台”,展示全国慈善会的慈善项目与活动,与当地媒体建立融媒体联动传播,共同打造品牌知名度。三是引导企业加入慈善传播。企业通过参与慈善传播助力企业提升美誉度,树立品牌形象,增强企业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情感关联,提高公众认知度和信誉度,打造企业与慈善事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宏大课题,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的慈善法,始终坚持铸魂立善、依法治善、为民行善,切实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慈善文化传播、数字人才培养,不断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高质量发展。我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支持下,在全国慈善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一定能打造成规范、专业、透明、高效的全国性慈善品牌项目,一定能担当起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造福人民群众、推动共同富裕的光荣使命!

衷心祝愿河南省慈善事业不断超越、再创辉煌!

衷心祝愿全国各地区慈善事业竞相迸发、再创新高!

衷心祝愿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正创新、捷报频传!

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