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回眸2023”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9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专场)

发布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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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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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回眸2023”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专场),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朝克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回眸2023”系列主题发布会民政厅专场主发布词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朝克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两件大事”,狠抓晋位升级,一项项惠民举措见行见效,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为绘就祖国北疆幸福民生新画卷增添民政色彩。

  这一年,我们强化政治引领,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在办好两件大事中展现民政担当行动方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民政重点工作获评民政部2023年综合绩效评估优秀等次,民政厅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推动民政部出台《支持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民政工作在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中的夯基兜底作用进一步加强。

  这一年,我们聚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民族地区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能掉队的重要要求,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23年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840元/月、670元/月,平均增幅6.6%。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全区156.7万名低保对象、9.8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再次获评民政部、财政部绩效评价优秀等次。临时遇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高效开展,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9万人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覆盖群体进一步扩大,将199.8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常态化监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措施精准落实,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目标基本实现。“精康融合行动”、“助康工程”项目深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内蒙古救助通”上线开通,救助服务政策清单、幸福清单实现“一码扫、码上知”,让各族困难群众更加清楚地知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惠有多少,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这一年,我们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社会发展更有“温度”。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关切,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为各族群众创造更加美好、更高品质的幸福生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养老服务清单19项服务全部落实,民政厅获评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完善,旗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全覆盖,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4910个,农村养老服务更加便利可及。城市“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功能拓展延伸,全区共建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1685个、为老餐厅629个、家庭养老床位1万余张,服务覆盖率达到97.6%;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47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内蒙古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示范中心建成运行;兴安盟被纳入2023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乌海市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城市农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和水平优化提升,全区共建有养老机构692家,入住老年人4万多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启动实施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行动,“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加快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打开新局面,内蒙古(呼和浩特)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论坛成功举办,京津冀蒙等10省区旅居康养合作取得务实进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表彰、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加力加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娜荷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项目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燎原计划”扎实推进,全区已建成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7个,覆盖率达到83%,提前完成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指标。

  这一年,我们推动公共服务高效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让为民服务更有“厚度”。紧盯群众所需所盼,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按下民政服务“快捷键”,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婚俗改革纵深推进,3个国家级改革试点成效明显;各地立足文旅资源禀赋,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11个,打造婚俗文化长廊、婚姻文化馆8个;升级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行365天无休预约登记,群众“上班没时间办、下班没地方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婚姻登记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殡葬改革持续深化,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加快补齐,13个新建旗县级殡仪馆全部建成。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幸福家园”等30余个慈善项目取得积极成果,全年筹集福彩公益金12.1亿元,全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支持得到加强。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万余场次,受益群众290万余人次。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包头市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车轮上的党支部”经验做法,志愿服务汇聚文明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引导“链主”企业成立15个产业促进会,带动491家企业抱团发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深入开展,实施项目568个,筹集资金1.94亿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高效落实、取得实效。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2024年,全区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民政部支持具体措施,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锚定晋位升级目标,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干实绩彰显新担当新作为,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中更好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制度协同,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让各族群众享受更加均等的救助服务。加强社会救助数字化管理,大力推广“内蒙古救助通”,完善“一码两单”服务功能,打造“大爱北疆 ‘救’在身边”救助服务品牌,提高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救助水平。

  二是持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牵头及服务体系建设职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动老龄事业和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机构养老服务升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扩面、养老服务综合保障强基“四项工程”,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一批村级养老服务站,拓展提升一批幸福院功能,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开展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进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旅居康养融合发展“五项行动”,举办内蒙古第二届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论坛暨“京蒙协作”旅居养老推介会、“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基地遴选等活动,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助力养老服务业和银发经济发展。

  三是持续健全多元协同的社会福利体系。推动儿童福利保障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扩展,打造“大爱北疆 ‘童’享未来”儿童关爱保护品牌。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推动出台机构管理服务地方标准。启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设关爱服务综合平台,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建立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关爱服务清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网络建设,新建改建一批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织密关爱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深化“助康工程”“精康融合行动”,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让特殊困难群体感受到更多温暖。

  四是持续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提质增效行动,将加强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把牢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政治方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开展“强规范、严监管”三年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隐患;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街道)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施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五大任务”、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助力大学生就业等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中更好发挥作用。

  五是持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巩固拓展婚俗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公园式、广场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开展“最美婚姻登记员”宣传活动,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效。实施旗县殡葬设施空白点清零行动,推动公益性安放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基本殡葬服务短板,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树立文明新风。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推进“阳光慈善”工程,打造“大爱北疆”慈善品牌。推广福利彩票“宣销一体化”模式,树立福彩公益属性形象。传承弘扬地名文化,打造“地名中的亮丽北疆”工作品牌,助力推动北疆文化繁荣发展。

  同时,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提升北疆模范机关创建水平,切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回眸2023”系列主题发布会民政厅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作出部署,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请问自治区民政厅就这方面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伟:感谢您的提问。实现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更是困难群众的殷切希望。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推动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实现扩围增效、兜有力。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3年,全区精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6.7万人,保障特困人员9.8万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79.5亿元,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覆盖全面、综合施救。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和动态监测机制,与自治区医保、乡村振兴、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对199.8万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2023年以来,全区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将16.7万人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对21.8万低保边缘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对象针对性开展救助帮扶,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三是落实急难社会救助,有效救急解难、托牢底线。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通过先行救助、跟进救助等举措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力度。全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9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6亿元。入冬以来,深入开展“救急解难纾解民困”专项行动,加强取暖救助、受灾救助与临时救助衔接,累计发放取暖救助保障资金4127.6万元,惠及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8万余人,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提升救助服务温度和服务质效。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在服务类社会救助、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边境地区社会救助等方面涌现出“幸福乌海、救在身边”“沁救助”“边疆社会救助星光带”等特色品牌。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嘎查村(社区)“两委”中建起1.4万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队伍,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提能争优、实干惠民”行动,有力夯实社会救助基层基础。研发并推广应用“内蒙古救助通”项目,完善“一码两单”服务功能,实现民政救助政策和14项惠民资金“一码扫、码上知”,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民族地区在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上不能掉队的重要要求,把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一是聚焦扩围,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收入、财产认定标准,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联动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快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二是聚力提质,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加快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救助需求。三是聚能增效,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夯实社会救助基层基础,打造“大爱北疆‘救’在身边”救助服务品牌,切实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内蒙古日报社草原全媒记者:2023年全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徐江花: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聚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招良策,破解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难题。

  一是聚焦民生实事,完善服务网络。民政厅将“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纳入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通过健全制度、细化任务、强化调度、奖补资金等务实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15个,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上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已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491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便利度可及度大幅提升。

  二是聚焦政策引领,完善顶层设计。自治区民政厅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问题,着力抓实组织领导。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指引》“1+3”政策包,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布局,通过发展多种形式互助养老服务、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和半径等具体措施,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为加快构建与我区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人需求相匹配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制度和机制保障。

  三是聚焦创新引领,发挥示范成效。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路径、新模式,注重总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典型经验,发掘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成果,如乌兰察布市实施“三改三修”建中心(站)、“五化同步”强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为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乌兰察布市举办了全区农村养老现场会,总结各地创新成果在全区推广,切实破解农村社会化养老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2024年,民政厅将持续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为重点,继续扩大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覆盖,在运营机制、作用发挥和标准提升上同步发力,从侧重解决“有没有”向侧重解决“好不好”转变。坚持补短板、强保障、提质效,加快推进以旗县级机构为牵引、乡镇级中心为支撑、村级站点(幸福院)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旗县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工建设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70个,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1500个,拓展提升幸福院功能200个,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升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功能。

  中国网记者:2023年民政部门在孤儿保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王宝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在“保基本、优服务”基础上,从提高孤儿保障标准、提升孤儿医疗康复水平、强化孤儿安置保障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孤儿保障工作,有力维护了孤儿合法权益。

  一是孤儿保障标准再提高。2023年自治区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指导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60元和每人每月1400元,增幅分别为8.4%和8.7%,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全区1741名孤儿和514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二是助医助学项目更有感。2023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惠及912名孤弃儿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惠及435名孤儿大学生。全区共有360名在高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自治区教育资助体系,每人每学年获得6000元助学金。2021年以来,“添翼计划”项目累计救治170余例困境先心病儿童,帮助解除疾患,恢复健康。

  三是儿童福利机构保障更优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急危重症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儿童及时救治。呼和浩特市等10家儿童福利院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包头市等5家儿童福利院挂牌特殊教育机构。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儿童福利院积极推行“开门办院”,让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康复等资源惠及更多社会困境儿童。

  四是支持收养病残孤弃儿童政策再创新。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等7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的实施意见》,明确收养病残孤弃儿童可以继续享受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资助,为病残孤弃儿童开通一条回家之路,让被收养的病残孤弃儿童在家庭环境中得到更好的养育、教育、康复和发展。

  五是成年孤儿安置政策更实惠。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等11个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对于社会化安置的成年孤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社会化安置补贴,并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成年孤儿顺利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六是关爱服务网络更健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旗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7个,覆盖率达到83%,建成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48个,覆盖率达到83%。在苏木乡镇一级配齐1295名儿童督导员,在嘎查村一级选优配强14483名儿童主任,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进街道、入社区。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署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不断加强一线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

  下一步,全区民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及“大爱北疆 童享未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健全兜底保障网和关爱服务网为基础,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完善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夯实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努力构建具有北疆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让孤儿等困境儿童以及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