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民政部召开全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党组书记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抓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落地落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关心关爱老年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满意度的民心工程。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抓细抓实老年助餐服务的关键环节。一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部署要求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争取主要领导重视支持,高规格推动实施。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细化完善已有方案。二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推进。要鼓励各地创新老年助餐的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各具特色、方便有效的服务方式,不搞一个模式。要善于把现有的服务资源、设施场地、物流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起来,不能简单地大规模新建老年食堂。三要积极稳妥确保可持续。要把公益属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要强化政府统筹,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要强化家庭和个人责任,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庭形成正确的观念,合理负担就餐费用。四要积极探索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要把农村地区作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重点,积极协调将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倾斜,探索城乡结对帮扶、相邻村镇资源共享,积极总结推广“党建+助餐”、结对搭伙、邻里相助、志愿服务等适宜农村地区实施的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五要强化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要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防范,完善老年人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提请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财政重点支持事项、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依托地方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落实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要求。三要强化督导宣传。要加强工作交流和宣传推广,树典型、立标杆,促进互学互鉴,形成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要广泛深入宣传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政策,公布助餐服务的政策和标准清单,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企举措,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会议通报了各地贯彻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浙江、安徽、山东、宁夏等省(区)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民政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中国老龄协会有关负责同志、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