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启动并完成进驻

发布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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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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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宣布了巡视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对巡视部分国有企业、职能单位等作出安排。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能定位深化政治监督,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履行主责主业、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党治党,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贡献。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第三轮巡视派出4个巡视组,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个党组织开展机动巡视。截至7月12日,被巡视党组织已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4个巡视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巡视中,各巡视组将全面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发挥机动巡视“小队伍、短平快、灵活性强”的优势,聚焦核心职能责任,重点对被巡视企业和单位管理运行情况、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法规制度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监督,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据悉,这次机动巡视工作时间为1个月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8月8日。巡视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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